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
一、审核依据
《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》,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、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4号,第五条第(三)款。
二、申办条件
1、 符合我国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;
2、 申办企业应当近三年内没有逃汇、套汇、骗取出口退税、走私等违法、违规行为;
3、符合进口货物应当符合我国参加的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;
4、符合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(各一式二份);
2、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(一式二份);
3、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生产能力说明材料;
4、进口订货合同(一式二份)。
四、申办程序
申请企业向市外经贸局递交申报材料,由市外经贸局进行审核,对审核合格的,由市外经贸局向省外经贸厅提出申请报告。企业凭报告和其他材料到省外经贸厅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。
五、工作时限
如符合规定条件、申报材料齐全的,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向省外经贸厅的申报工作。
责任处室:外国投资管理处 电话:4401107 4519000
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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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进口企业主管部门(地区):
申请进口企业代码:320
企业名称:
代理进口企业代码: 同上
企业名称: 同上 |
贸易国别或地区:
原产地国或地区:
(申请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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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目的: 生产内销用 企业自用 |
企业性质: 合资 合作 外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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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来源: 自有外汇 银行购汇 |
到货口岸(具体关名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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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: |
商品编码:(H.S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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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型号 |
单位 |
单价(USD) |
数量 |
总值(USD) |
总金额(美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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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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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
注 |
一证一批。 |
企业经办人:
身份证号码:
联系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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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1.办理此手续需:申请表、经委转报申请文、订货合同,第一次办理,还要其它备案资料。2.填写内容应与订货合同相符。3.贸易国或地区、到货口岸、商品编码只允许填写一个,若有多个,分开填写。4.计量单位要规范,避免用个、只、卷(一般为公斤、米)。5.填写不规范将延误您的取证时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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